报告期 | 方案进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 | 红利发放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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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 预案 | 每10股派现金3.6000元 | | | | |
202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3.0000元(扣税后3.0000元) | 2022-06-28 | 2022-06-29 | 2022-06-29 | |
2021-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5.00股派现金3.6000元(扣税后3.6000元) | 2021-06-03 | 2021-06-04 | 2021-06-04 | 2021-06-04 |
2020-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8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20-07-14 | 2020-07-15 | 2020-07-15 | |
2019-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2.0000元) | 2019-07-04 | 2019-07-05 | 2019-07-05 | |
2018-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3.0000元(扣税后3.0000元) | 2018-05-31 | 2018-06-01 | 2018-06-01 | |
2017-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7500元(扣税后2.7500元) | 2017-05-25 | 2017-05-26 | 2017-05-26 | |
2016-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5-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10.00股派现金4.9994元(扣税后4.9994元) | 2016-05-17 | 2016-05-18 | 2016-05-18 | 2016-05-18 |
201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4.9997元(扣税后4.7497元) | 2015-04-21 | 2015-04-22 | 2015-04-22 | |
201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9.94股派现金9.9373元(扣税后9.4405元) | 2014-05-12 | 2014-05-13 | 2014-05-13 | 2014-05-13 |
201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6.0000元(扣税后5.7000元) | 2013-05-08 | 2013-05-09 | 2013-05-09 | |
201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8.00股派现金6.0000元(扣税后5.4000元) | 2012-05-16 | 2012-05-17 | 2012-05-17 | 2012-05-17 |
201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10.00股派现金12.0000元(扣税后10.8000元) | 2011-04-29 | 2011-05-03 | 2011-05-03 | 2011-05-03 |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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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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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58.0000 | 公告日期 | 2021-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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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130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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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67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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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130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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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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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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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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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130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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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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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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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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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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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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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130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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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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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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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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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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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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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130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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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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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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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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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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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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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130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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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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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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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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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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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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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130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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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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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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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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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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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2.6000 | 公告日期 | 2019-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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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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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708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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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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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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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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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2.6000 | 公告日期 | 2019-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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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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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708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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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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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21.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7月1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5日。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1.49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则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比例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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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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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4900 | 公告日期 | 2019-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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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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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567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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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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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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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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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4900 | 公告日期 | 2019-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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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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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567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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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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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21.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7月1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5日。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1.49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则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比例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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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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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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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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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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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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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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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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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69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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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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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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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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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21.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则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比例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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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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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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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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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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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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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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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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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69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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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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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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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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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21.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则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比例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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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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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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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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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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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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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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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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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69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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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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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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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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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21.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则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比例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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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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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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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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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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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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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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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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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69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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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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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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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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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21.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则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比例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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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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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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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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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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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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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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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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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49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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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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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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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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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1.49 元/股,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原发行价格-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21.69 元/股-0.20 元/股
=21.49 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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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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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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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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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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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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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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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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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49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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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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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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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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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21.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7月1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5日。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1.49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则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比例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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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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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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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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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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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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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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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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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49 | 公告日期 | 2019-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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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188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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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21.6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9年7月1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5日。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之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21.49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则除息后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配股比例为K,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调整后发行价格: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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