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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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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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20.49 | 公告日期 |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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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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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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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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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0.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或最新的监管意见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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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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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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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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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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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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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或最新的监管意见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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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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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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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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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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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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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等规定进行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或最新的监管意见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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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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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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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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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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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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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生派息、送资本积金转增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生派息、送资本积金转增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生派息、送资本积金转增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生派息、送资本积金转增本等除权、息事项,则次发行价格将进相应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本:P1=P0/(1+N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利,N为每股送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象发行股票的价基准日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象发行股票的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格等规进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公司将按照后定价原则和发行格等规进修订或有最新监管意见的,公司将按照后的规定或最新监管意见重确本次向特对象发行股票价基准日、的规定或最新监管意见重确本次向特对象发行股票价基准日、原则及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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