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5年12月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7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成交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成交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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