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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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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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7900 | 公告日期 | 2017-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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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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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9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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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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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前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24.4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22.01元/股;公司2016年5月27日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发放现金分红0.25元/股;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诺力股份的股价计算,截至公司停牌日,诺力股份前1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7.561元/股,诺力股份前6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6.992元/股,前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1.782元/股,上述股价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因为2016年初股票市场波动所致。经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双方协商,并综合考虑近期股票市场走势,最终定价选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扣除现金分红的90%作为定价依据。
基于以上事实,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25)*90%=21.782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该定价依据,双方协定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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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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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7900 | 公告日期 | 2017-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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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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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48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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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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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前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24.4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22.01元/股;公司2016年5月27日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发放现金分红0.25元/股;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诺力股份的股价计算,截至公司停牌日,诺力股份前1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7.561元/股,诺力股份前6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6.992元/股,前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1.782元/股,上述股价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因为2016年初股票市场波动所致。经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双方协商,并综合考虑近期股票市场走势,最终定价选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扣除现金分红的90%作为定价依据。
基于以上事实,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25)*90%=21.782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该定价依据,双方协定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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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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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79 | 公告日期 | 2016-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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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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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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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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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24.4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22.01元/股;公司2016年5月27日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发放现金分红0.25元/股;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诺力股份的股价计算,截至公司停牌日,诺力股份前1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7.561元/股,诺力股份前6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6.992元/股,前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1.782元/股,上述股价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因为2016年初股票市场波动所致。经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双方协商,并综合考虑近期股票市场走势,最终定价选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扣除现金分红的90%作为定价依据。
基于以上事实,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25)*90%=21.782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该定价依据,双方协定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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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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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79 | 公告日期 | 2016-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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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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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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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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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24.4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22.01元/股。公司2016年5月27日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发放现金分红0.2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定价依据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25)*90%=21.782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该定价依据,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不低于21.7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配套融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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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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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79 | 公告日期 | 2016-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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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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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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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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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前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24.4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22.01元/股;公司2016年5月27日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发放现金分红0.25元/股;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诺力股份的股价计算,截至公司停牌日,诺力股份前1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7.561元/股,诺力股份前6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6.992元/股,前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1.782元/股,上述股价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因为2016年初股票市场波动所致。经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双方协商,并综合考虑近期股票市场走势,最终定价选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扣除现金分红的90%作为定价依据。
基于以上事实,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25)*90%=21.782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该定价依据,双方协定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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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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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79 | 公告日期 | 2016-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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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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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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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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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24.4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22.01元/股。公司2016年5月27日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发放现金分红0.2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定价依据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25)*90%=21.782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该定价依据,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不低于21.7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配套融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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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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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79 | 公告日期 | 2016-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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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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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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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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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前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24.4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22.01元/股;公司2016年5月27日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发放现金分红0.25元/股;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根据诺力股份的股价计算,截至公司停牌日,诺力股份前1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7.561元/股,诺力股份前6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6.992元/股,前20日均价扣除现金分红后的90%为21.782元/股,上述股价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因为2016年初股票市场波动所致。经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双方协商,并综合考虑近期股票市场走势,最终定价选取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扣除现金分红的90%作为定价依据。
基于以上事实,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25)*90%=21.782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该定价依据,双方协定本次交易价格为21.7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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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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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79 | 公告日期 | 2016-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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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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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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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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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24.4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22.01元/股。公司2016年5月27日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发放现金分红0.2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定价依据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25)*90%=21.782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该定价依据,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不低于21.7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配套融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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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证监会批准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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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79 | 公告日期 | 2016-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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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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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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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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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采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24.4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即不低于22.01元/股。公司2016年5月27日公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披露,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发放现金分红0.2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定价依据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定价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25)*90%=21.782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该定价依据,最终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不低于21.7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为准。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配套融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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