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 | 方案进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 | 红利发放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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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1000元(扣税后1.1000元) | 2021-05-27 | 2021-05-28 | 2021-05-28 | |
2020-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3000元(扣税后1.3000元) | 2020-05-27 | 2020-05-28 | 2020-05-28 | |
2019-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3.3000元(扣税后3.3000元) | 2019-06-12 | 2019-06-13 | 2019-06-13 | |
2018-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2.0000元) | 2018-05-17 | 2018-05-18 | 2018-05-18 | |
2017-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8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17-06-22 | 2017-06-23 | 2017-06-23 | |
2016-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5-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5000元(扣税后2.5000元) | 2016-07-28 | 2016-07-29 | 2016-07-29 | |
201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5000元(扣税后2.3750元) | 2015-07-21 | 2015-07-22 | 2015-07-22 | |
201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9000元) | 2014-07-29 | 2014-07-30 | 2014-07-30 | |
201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5000元(扣税后1.4250元) | 2013-07-16 | 2013-07-17 | 2013-07-25 | |
201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4500元) | 2012-07-09 | 2012-07-10 | 2012-07-16 | |
201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4500元) | 2011-05-18 | 2011-05-19 | 2011-05-25 | |
200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2.00股 | 2008-06-16 | 2008-06-17 | | 2008-06-18 |
200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07-05-21 | 2007-05-22 | 2007-05-28 | |
2005-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06-05-12 | 2006-05-15 | 2006-05-19 | |
200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1000元(扣税后1.6800元) | 2005-05-16 | 2005-05-17 | 2005-05-20 | |
200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1600元(扣税后0.1300元) | 2004-06-18 | 2004-06-21 | 2004-06-25 | |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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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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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1700 | 公告日期 | 2022-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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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314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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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995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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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2314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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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7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17元/股,为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6.2705元/股,并扣减2020年年度股息0.11元/股后向上取整,此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若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发行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发行对象最终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其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若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监管审核政策就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有其他不同要求,则届时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依据该等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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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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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17 | 公告日期 | 2021-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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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314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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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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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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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7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17元/股,为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6.2705元/股,并扣减2020年年度股息0.11元/股后向上取整,此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若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发行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发行对象最终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其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若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监管审核政策就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有其他不同要求,则届时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依据该等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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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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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17 | 公告日期 | 2021-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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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2314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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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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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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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7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17元/股,为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6.2705元/股,并扣减2020年年度股息0.11元/股后向上取整,此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若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发行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发行对象最终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其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若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监管审核政策就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有其他不同要求,则届时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依据该等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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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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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5200 | 公告日期 | 2018-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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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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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075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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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3529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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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相关监管要求确定.具体发行时点由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资本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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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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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5200 | 公告日期 | 2018-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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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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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075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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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3529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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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力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海电力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0.09元/股。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将按照下述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上海电力。 2017年5月8日,上海电力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按公司2016年底总股本213,973.93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合计分配38,515.31万元。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9.9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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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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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9100 | 公告日期 | 201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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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6748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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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699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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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6748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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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相关监管要求确定.具体发行时点由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资本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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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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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9100 | 公告日期 | 201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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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6748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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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699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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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6748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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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力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海电力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0.09元/股。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将按照下述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上海电力。 2017年5月8日,上海电力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按公司2016年底总股本213,973.93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合计分配38,515.31万元。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9.9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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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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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09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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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9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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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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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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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力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09元/股,具体价格以询价方式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股份价格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次交易设置了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在触发条件发生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可根据价格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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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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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09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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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698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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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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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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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力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海电力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0.09元/股。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将按照下述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上海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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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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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09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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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9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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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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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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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力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09元/股,具体价格以询价方式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股份价格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次交易设置了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在触发条件发生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可根据价格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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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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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09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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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698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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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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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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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力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海电力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0.09元/股。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将按照下述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上海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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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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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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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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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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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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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相关监管要求确定.具体发行时点由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资本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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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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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09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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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6748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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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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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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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力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海电力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0.09元/股。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将按照下述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上海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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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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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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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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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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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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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相关监管要求确定.具体发行时点由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资本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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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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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91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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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6748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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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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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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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力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海电力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0.09元/股。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将按照下述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上海电力。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送现金股利=9.9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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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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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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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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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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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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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相关监管要求确定.具体发行时点由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及资本市场具体情况确定。
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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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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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91 | 公告日期 | 2016-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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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6748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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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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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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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海电力2016年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海电力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0.09元/股。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将按照下述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发行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上海电力。 2017年5月8日,上海电力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按公司2016年底总股本213,973.93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合计分配38,515.31万元。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9.9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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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终止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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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5.2100 | 公告日期 | 2011-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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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3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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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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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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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1年7月2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5.2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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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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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5.16 | 公告日期 | 2011-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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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3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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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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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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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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