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发方案简介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 增发价格(元/股) | 6.85 | 公告日期 | 2025-12-15 |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85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
|
| 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
|
| 增发价格(元/股) | 6.85 | 公告日期 | 2025-12-15 |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 |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85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该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
|
| 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
|
| 增发价格(元/股) | 13.6300 | 公告日期 | 2020-11-12 |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5000.00 |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035.22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4999.99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10-18 |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5000.00 |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