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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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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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9.5500 | 公告日期 | 2017-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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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74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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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60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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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374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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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39.58元/股。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5日。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9.55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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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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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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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8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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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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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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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组中用于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价格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迅游科技总股本的20%。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以此种情形进行询价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以此种情形进行询价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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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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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9.58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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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561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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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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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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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39.58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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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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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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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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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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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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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组中用于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价格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迅游科技总股本的20%。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以此种情形进行询价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以此种情形进行询价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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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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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9.55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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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74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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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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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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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39.58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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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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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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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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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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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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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组中用于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价格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迅游科技总股本的20%。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以此种情形进行询价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以此种情形进行询价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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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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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9.55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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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74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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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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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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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39.58元/股。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5日。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9.55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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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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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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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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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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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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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组中用于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价格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迅游科技总股本的20%。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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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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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9.55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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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74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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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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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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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39.58元/股。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5日。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9.55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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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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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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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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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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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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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组中用于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价格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迅游科技总股本的20%。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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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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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9.55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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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74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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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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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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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39.58元/股。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15日。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39.55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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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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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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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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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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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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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组中用于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价格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迅游科技总股本的20%。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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