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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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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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49 | 公告日期 | 202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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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389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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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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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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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4.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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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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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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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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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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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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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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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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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08 | 公告日期 | 2023-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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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419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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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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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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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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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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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53 | 公告日期 | 20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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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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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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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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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价格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54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实施后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4.53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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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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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0.14 | 公告日期 | 20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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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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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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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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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罗伟广、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20.15元/股,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实施后本次向特定投资者罗伟广、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0.14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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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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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0.14 | 公告日期 | 20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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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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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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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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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办法》、《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20.15元/股,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上市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实施后本次向特定投资者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亨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0.14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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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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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53 | 公告日期 | 20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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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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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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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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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金刚玻璃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54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上市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实施后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4.53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金刚玻璃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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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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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53 | 公告日期 | 20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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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4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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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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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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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金刚玻璃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54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上市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实施后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4.53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金刚玻璃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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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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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0.14 | 公告日期 | 20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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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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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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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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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办法》、《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20.15元/股,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上市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实施后本次向特定投资者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亨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0.14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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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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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53 | 公告日期 | 20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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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4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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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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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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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金刚玻璃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54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上市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实施后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4.53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金刚玻璃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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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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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0.14 | 公告日期 | 201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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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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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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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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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办法》、《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20.15元/股,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上市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3日实施,实施后本次向特定投资者罗伟广、嘉禾资产(嘉逸投资)、珠海乾亨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0.14元/股。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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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终止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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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7.224 | 公告日期 | 201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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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42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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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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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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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各方协商,本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为7.23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即7.23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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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终止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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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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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8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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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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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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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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