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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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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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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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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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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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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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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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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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2.50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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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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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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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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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则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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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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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2.5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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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9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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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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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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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则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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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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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55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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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9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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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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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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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1.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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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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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2.5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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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39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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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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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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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则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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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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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55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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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9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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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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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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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1.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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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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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2.5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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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9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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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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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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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则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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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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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55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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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9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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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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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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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1.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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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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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2.5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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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9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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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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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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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则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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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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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55 | 公告日期 | 2022-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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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95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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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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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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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1.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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