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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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董事会预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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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6-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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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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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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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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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80%。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以上两项同时发生: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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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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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8.6100 | 公告日期 | 2023-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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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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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09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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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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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 年7 月13 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 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1 元/股。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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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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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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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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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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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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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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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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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8.61 | 公告日期 | 2023-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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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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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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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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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7月13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61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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