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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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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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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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7866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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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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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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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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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证监会批准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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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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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7866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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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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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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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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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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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1.5700 | 公告日期 | 2018-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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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37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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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0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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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637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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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00%确定,即31.87元/股,其计算方式为: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量×9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下同)前,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和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发行价格的调整方式为:P1=P0-D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
发行价格由31.87元/股调整为31.57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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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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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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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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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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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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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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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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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1.87 | 公告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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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37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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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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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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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00%确定,即31.87元/股,其计算方式为: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量×9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下同)前,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和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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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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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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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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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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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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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0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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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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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1.87 | 公告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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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373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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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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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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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00%确定,即31.87元/股,其计算方式为: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量×9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下同)前,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和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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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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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1.87 | 公告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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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3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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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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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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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00%确定,即31.87元/股,其计算方式为: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量×9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下同)前,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和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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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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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1.87 | 公告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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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3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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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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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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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00%确定,即31.87元/股,其计算方式为: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量×9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下同)前,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和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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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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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1.87 | 公告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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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3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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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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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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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00%确定,即31.87元/股,其计算方式为: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量×9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下同)前,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和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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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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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1.87 | 公告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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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3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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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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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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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00%确定,即31.87元/股,其计算方式为: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量×9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指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下同)前,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和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为: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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