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 | 方案进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 | 红利发放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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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2000元(扣税后0.2000元) | 2023-05-23 | 2023-05-24 | 2023-05-24 | |
2022-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2000元(扣税后0.2000元) | 2022-04-27 | 2022-04-28 | 2022-04-28 | |
2021-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3000元(扣税后0.3000元) | 2021-05-20 | 2021-05-21 | 2021-05-21 | |
2020-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5000元) | 2020-05-25 | 2020-05-26 | 2020-05-26 | |
2019-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8-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7-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6.00股 | 2017-05-19 | 2017-05-22 | | 2017-05-22 |
2016-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5-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7.0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5000元) | 2016-04-13 | 2016-04-14 | 2016-04-14 | 2016-04-14 |
201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10.00股派现金0.8000元(扣税后0.7600元) | 2015-05-21 | 2015-05-22 | 2015-05-22 | 2015-05-22 |
201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4750元) | 2014-06-17 | 2014-06-18 | 2014-06-18 | |
201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0000元(扣税后0.9500元) | 2013-05-13 | 2013-05-14 | 2013-05-14 | |
201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5.00股派现金1.5000元(扣税后1.3500元) | 2012-05-08 | 2012-05-09 | 2012-05-09 | 2012-05-09 |
201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3.0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11-05-11 | 2011-05-12 | 2011-05-12 | 2011-05-12 |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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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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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4.5200 | 公告日期 | 2023-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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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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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32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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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0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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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股票的票面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除任贵龙以外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任贵龙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人报价情形或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则任贵龙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50%(含本数),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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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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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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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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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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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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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股票的票面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除任贵龙以外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任贵龙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人报价情形或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则任贵龙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50%(含本数),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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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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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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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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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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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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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股票的票面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除任贵龙以外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任贵龙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人报价情形或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则任贵龙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50%(含本数),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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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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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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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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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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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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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股票的票面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除任贵龙以外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任贵龙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人报价情形或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则任贵龙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50%(含本数),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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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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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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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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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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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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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股票的票面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除任贵龙以外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任贵龙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人报价情形或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则任贵龙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50%(含本数),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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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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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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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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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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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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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股票的票面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除任贵龙以外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任贵龙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人报价情形或询价失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的,则任贵龙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数量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数量上限的50%(含本数),认购数量不为整数的,应向下调整为整数。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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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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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4.25 | 公告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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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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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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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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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4.25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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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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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4.06 | 公告日期 | 2021-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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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915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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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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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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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4.06元/股,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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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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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4200 | 公告日期 | 2015-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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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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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6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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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899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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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4 年 4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13.47 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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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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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42 | 公告日期 | 201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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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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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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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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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4月18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3.47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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