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7月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原定为9.5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015年4月2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1)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4,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0,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42,590,549.8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4,000,000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4,000,000股增加为351,00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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