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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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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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04 | 公告日期 | 201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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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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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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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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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3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确定股份的发行价格定为14.0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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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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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64 | 公告日期 | 201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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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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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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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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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杜方及其他不超过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5.6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合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杜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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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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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04 | 公告日期 | 201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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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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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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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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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3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确定股份的发行价格定为14.0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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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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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64 | 公告日期 | 201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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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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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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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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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杜方及其他不超过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5.6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合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杜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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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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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04 | 公告日期 | 201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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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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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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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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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3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确定股份的发行价格定为14.0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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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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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64 | 公告日期 | 201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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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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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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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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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杜方及其他不超过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5.6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合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杜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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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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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04 | 公告日期 | 201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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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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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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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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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3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确定股份的发行价格定为14.0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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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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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64 | 公告日期 | 2016-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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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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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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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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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杜方及其他不超过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5.6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合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杜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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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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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78 | 公告日期 | 2015-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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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7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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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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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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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奥维通信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5月13日),发行价格为9.7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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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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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78 | 公告日期 | 2015-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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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7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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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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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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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奥维通信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5月13日),发行价格为9.7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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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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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77 | 公告日期 | 2015-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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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7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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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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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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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奥维通信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5月13日),发行价格为9.7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根据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认购协议》,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当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时,发行价格调整公式为: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根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6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鉴于公司已完成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9.77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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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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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8500 | 公告日期 | 2011-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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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0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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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7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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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30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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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1年4月19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底价为12.95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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