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 | 方案进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 | 红利发放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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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 预案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 | | | | |
202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8.2000元(扣税后8.2000元) | 2022-06-09 | 2022-06-10 | 2022-06-10 | |
2021-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4.5000元(扣税后4.5000元) | 2021-06-17 | 2021-06-18 | 2021-06-18 | |
2020-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5000元(扣税后2.5000元) | 2020-06-10 | 2020-06-11 | 2020-06-11 | |
2019-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5.00股派现金20.0000元(扣税后20.0000元) | 2019-05-21 | 2019-05-22 | 2019-05-22 | 2019-05-22 |
2018-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5.0000元(扣税后15.0000元) | 2018-05-21 | 2018-05-22 | 2018-05-22 | |
2017-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2.0000元) | 2017-07-11 | 2017-07-12 | 2017-07-12 | |
2016-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1000元(扣税后0.0950元) | 2015-06-23 | 2015-06-24 | 2015-06-24 | |
201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1100元(扣税后0.1045元) | 2014-06-24 | 2014-06-25 | 2014-06-25 | |
201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1000元(扣税后0.0900元) | 2012-06-20 | 2012-06-21 | 2012-06-21 | |
201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2000元(扣税后0.1800元) | 2011-06-20 | 2011-06-21 | 2011-06-21 | |
200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7000元(扣税后0.6300元) | 2010-07-08 | 2010-07-09 | 2010-07-09 | |
200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3000元(扣税后0.2700元) | 2009-07-06 | 2009-07-07 | 2009-07-07 | |
200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08-06-17 | 2008-06-18 | 2008-06-18 | |
200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4.0000元(扣税后3.6000元) | 2007-05-22 | 2007-05-23 | 2007-05-23 | |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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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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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5900 | 公告日期 | 2018-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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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6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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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607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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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76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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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上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14.33元/股、13.65元/股和13.52元/股。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及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上市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3.6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的90%即12.29元/股作为发行底价。鉴于三钢闽光2016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3,614,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7年7月12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经除息后,调整为12.0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调整
发行价格调整的计算公式为:P1=P0-D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0.59元/股。
具体计算情况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10.59元/股=调整前发行价格12.09元/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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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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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09 | 公告日期 | 201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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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6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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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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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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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3.65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2.29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鉴于三钢闽光2016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3,614,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2017年7月12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经除息后,调整为12.0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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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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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09 | 公告日期 | 201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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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6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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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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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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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3.65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2.29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鉴于三钢闽光2016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3,614,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2017年7月12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经除息后,调整为12.0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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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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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09 | 公告日期 | 201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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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6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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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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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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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3.65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2.29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鉴于三钢闽光2016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3,614,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2017年7月12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经除息后,调整为12.0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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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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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09 | 公告日期 | 201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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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6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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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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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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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上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14.33元/股、13.65元/股和13.52元/股。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及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上市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3.6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的90%即12.29元/股作为发行底价。鉴于三钢闽光2016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3,614,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7年7月12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经除息后,调整为12.0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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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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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59 | 公告日期 | 2017-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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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6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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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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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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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上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14.33元/股、13.65元/股和13.52元/股。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及兼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上市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3.65元/股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的90%即12.29元/股作为发行底价。鉴于三钢闽光2016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373,614,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7年7月12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经除息后,调整为12.09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钢闽光分别于2018年4月13日、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3,614,96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股利2,060,422,443.00元,2017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经除息后将调整为10.5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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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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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5800 | 公告日期 | 201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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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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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559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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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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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本次交易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选择为发行期的首日。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合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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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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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5800 | 公告日期 | 201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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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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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559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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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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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07元/股。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则规定的调整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三钢集团之间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为三钢集团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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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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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0700 | 公告日期 | 2016-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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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247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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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829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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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2184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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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本次交易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选择为发行期的首日。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合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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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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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0700 | 公告日期 | 2016-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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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247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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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829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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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2184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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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07元/股。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则规定的调整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三钢集团之间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为三钢集团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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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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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30 | 公告日期 | 201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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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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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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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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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07元/股。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则规定的调整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三钢集团之间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为三钢集团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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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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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07 | 公告日期 | 201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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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247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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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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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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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07元/股。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则规定的调整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三钢集团之间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为三钢集团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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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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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30 | 公告日期 | 201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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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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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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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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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07元/股。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则规定的调整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三钢集团之间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为三钢集团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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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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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07 | 公告日期 | 2016-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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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3247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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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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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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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07元/股。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则规定的调整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三钢集团之间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为三钢集团的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董事黎立璋、陈军伟、曾兴富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4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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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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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12 | 公告日期 | 2015-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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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1735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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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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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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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13元/股。三钢闽光2014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2015年6月24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基础,并进行除息调整后,确定为6.12元/股。上述发行价格尚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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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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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7.74 | 公告日期 | 2015-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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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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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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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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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75元/股。三钢闽光2014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2015年6月24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底价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基础,并进行除息调整后,确定为7.7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合理确定。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440,000.00万元,若按照经除息调整后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7.74元/股)计算,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的发行数量不超过568,475,452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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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未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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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12 | 公告日期 | 2015-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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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1735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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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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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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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6.13元/股。三钢闽光2014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2015年6月24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基础,并进行除息调整后,确定为6.12元/股。上述发行价格尚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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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未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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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5.30 | 公告日期 | 2015-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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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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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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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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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75元/股。三钢闽光2014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2015年6月24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底价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基础,并进行除息调整后,确定为7.74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合理确定。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440,000.00万元,若按照经除息调整后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9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7.74元/股)计算,向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资者的发行数量不超过568,475,452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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