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前身为航宇救生装备(合肥)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关于安徽江淮航空供氧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合肥皖安航空装备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航计[2007]150号)批复,由航宇救生以其拥有的江淮航空与皖安航空的净资产重组整合设立。2007年12月18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07]验字第0571002号),确认已收到航宇救生以其拥有的江淮航空与皖安航空的净资产33,158.67万元,折合实收资本20,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9年5月28日,国防科工局作出《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改制并上市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9]615号),原则同意江航有限改制并上市。2019年6月14日,江航有限全体9名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拟以2019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将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同意,以江航有限截至2019年1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640,878,533.11元全部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302,808,350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航空工业集团备案的天兴评报字(2019)第0288号《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1月31日,江航有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16,630.35万元。2019年6月20日,航空工业集团作出《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航空资本[2019]562号),同意江航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2019年6月25日,江航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股份公司设立的相关议案。同日,经瑞华验字[2019]484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1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各股东以净资产折合的股本人民币302,808,350元。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此次变更,并向合肥江航颁发股份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验字(2019)02001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6月25日止,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江航有限截至2019年1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折股,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302,808,3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