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方式:2013年12月20日,和邦集团、振静皮革、贺正刚签订《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振静股份。其中振静皮革以实物资产认购8,866.00万股,和邦集团以现金认购1,663.00万股,贺正刚以现金认购3,471.00万股,分别占总发行股本的63.33%、11.88%、24.79%。2013年11月29日,中联评估以2013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振静皮革拟出资投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3]第961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上述资产账面价值6,290.97万元,评估值8,866.41万元,评估增值2,575.44万元,增值率40.94%。2013年12月23日,和邦集团、贺正刚认缴的货币出资5,134.00万元已到位,次日,由瑞华所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91320001号”《验资报告》。2013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发起设立发行人,同日,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注册号为“51110000010447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4,000.00万元,实收资本5,134.00万元。截至2014年1月7日,振静皮革已与公司就出资投入资产办理了交接和所有权过户手续,足额缴纳了剩余出资8,866.00万元,全部为实物出资。2014年1月7日,由瑞华所对振静皮革投入资产进行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48340001号”《验资报告》。2014年1月13日,发行人领取了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0年08月21日,公司名称由“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