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0日,梅轮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确定以2014年3月31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日,立信为梅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287号),确认梅轮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237,168,811.32元。2014年6月5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梅轮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项出具了《评估报告书》(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364号),确认梅轮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4,510.29万元。2014年6月6日,梅轮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以梅轮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扣除用于安全生产的专项储备金4,062,951.56元后的净资产值233,105,859.76元按1:0.9866761832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份23,000万股,确认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3,000万元,其余净资产3,105,859.76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梅轮有限的原股东均以其原持股比例所对应梅轮有限的净资产对发行人出资,其在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不变。2014年6月10日,梅轮有限当时的全体5名股东钱雪林、钱雪根、王铼根、傅燕、朱国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4年6月30日全体股东签署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4年6月30日,立信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29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梅轮有限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237,168,811.32元扣除用于安全生产的专项储备金4,062,951.56元后的净资产人民币233,105,859.76元,按1:0.9866761832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23,0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23,0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3,105,859.76元计入资本公积。2014年6月30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届董事会董事和届监事会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2014年7月21日,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发行人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