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的设立:2004年4月,庞正伟、赵鸿良2名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同和有限,同和有限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04年4月15日,江西奉新大众会计事务所出具"奉众会师验字[2004]020号"《验资报告》,对同和有限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2004年4月20日奉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同和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362226210019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股份公司的设立:2015年2月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次股东大会,同意由同和有限股东共同发起,以同和有限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4年11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114,390,536.04元为基础(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5]第150016号"《审计报告》),按照1:0.277995的比例折为3,180万股,其余82,590,536.04元计入资本公积,同和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14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实收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2015年2月6日,江西省商务厅出具了"赣商务外资管批[2015]33号"《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的批复》,2015年2月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商外资赣字[2005]00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5年2月9日,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60900520000786"的《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