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是由嘉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7年11月7日,嘉美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由原嘉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嘉美有限截至2017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18,106,643.07元按照1:0.6441的折股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848,956,266元,剩余净资产469,150,377.07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将嘉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并签署了发起人协议。2017年11月22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142号《验资报告》。2017年11月30日,公司取得了由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100568963053A。2017年12月8日,嘉美包装取得了滁经开外资备201700008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