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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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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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8.4900 | 公告日期 | 202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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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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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5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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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38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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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2024年2月2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4年2月29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4.49元/股。
2024年5月2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末的股本数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并转增4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24年7月28日,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方法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8.4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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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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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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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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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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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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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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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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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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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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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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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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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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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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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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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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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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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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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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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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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8.49 | 公告日期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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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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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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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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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2024年2月2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4年2月29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4.49元/股。
2024年5月2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末的股本数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并转增4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24年7月28日,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方法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8.4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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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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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8.49 | 公告日期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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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1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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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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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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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2024年2月2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4年2月29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4.49元/股。
2024年5月2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末的股本数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并转增4股。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24年7月28日,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方法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8.4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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