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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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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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4000 | 公告日期 | 2023-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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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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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02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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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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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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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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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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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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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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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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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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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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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8700 | 公告日期 | 2019-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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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34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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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92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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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634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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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20.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向上取整,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假设前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根据五洲新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2,4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20.87-0.25)/(1+0.3)=15.87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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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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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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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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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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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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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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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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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0.87 | 公告日期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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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34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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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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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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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20.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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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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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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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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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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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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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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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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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0.87 | 公告日期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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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34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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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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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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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20.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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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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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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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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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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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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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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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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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87 | 公告日期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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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34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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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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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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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20.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向上取整,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假设前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根据五洲新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2,4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20.87-0.25)/(1+0.3)=15.87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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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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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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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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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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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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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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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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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87 | 公告日期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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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34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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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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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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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20.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向上取整,则:派息: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假设前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根据五洲新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2,4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20.87-0.25)/(1+0.3)=15.87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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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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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8-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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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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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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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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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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