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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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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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9.1000 | 公告日期 | 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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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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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2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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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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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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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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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9.1000 | 公告日期 | 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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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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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2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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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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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红事项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664,00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4.64元/股。
2025年1月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856,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2月11日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4.4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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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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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4900 | 公告日期 | 2025-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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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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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04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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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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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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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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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4900 | 公告日期 | 2025-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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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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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04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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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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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红事项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664,00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4.64元/股。
2025年1月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856,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2月11日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4.4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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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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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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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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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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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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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截至发行期首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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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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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99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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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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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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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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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3年12月26日。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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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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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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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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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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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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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截至发行期首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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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99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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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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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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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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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3年12月26日。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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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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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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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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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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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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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99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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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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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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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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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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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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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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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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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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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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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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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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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99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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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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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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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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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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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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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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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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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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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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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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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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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64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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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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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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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于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红事项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3,664,00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7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4.64元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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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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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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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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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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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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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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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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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64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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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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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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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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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于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红事项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3,664,00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7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4.64元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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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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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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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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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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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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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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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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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64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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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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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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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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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于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红事项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3,664,00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7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4.64元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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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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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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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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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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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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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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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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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64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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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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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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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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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于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年中期现金红事项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53,664,00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7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4.64元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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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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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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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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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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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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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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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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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4.49 | 公告日期 |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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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9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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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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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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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红事项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664,00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4.64元/股。
2025年1月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9,04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5,856,000元,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2月11日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4.49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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