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发方案简介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6-04-01 |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000.00 |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在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
|---|
|
| 进度说明 | 董事会预案 | 重点提示 |
|---|
|
| 增发价格(元/股) | 17.10 | 公告日期 | 2026-04-01 |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000.00 |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5 月11 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10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5-08-23 |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2938.00 |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在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
|---|
|
| 进度说明 | 董事会预案 | 重点提示 |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5-08-23 |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000.00 |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配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在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