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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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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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20.92 | 公告日期 |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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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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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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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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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20.9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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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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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20.92 | 公告日期 |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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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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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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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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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20.9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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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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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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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35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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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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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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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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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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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发价格(元/股) | 35.6800 | 公告日期 | 2021-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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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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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17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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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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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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