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
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3.3400 | 公告日期 | 2021-09-08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62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191.62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4000.00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6-11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62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5.78 | 公告日期 | 2020-06-11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836.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5.7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6-11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662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
---|
|
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28.8000 | 公告日期 | 2016-09-23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736.11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共同确认发行期首日,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
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
|
增发价格(元/股) | 33.76 | 公告日期 | 2015-12-27 |
---|
|
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
|
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
|
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
|
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2月25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33.76元/股。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或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