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 | 方案进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 | 红利发放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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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 预案 | 每10股派现金4.9400元 | | | | |
202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4.7000元(扣税后4.7000元) | 2022-06-01 | 2022-06-02 | 2022-06-02 | |
2021-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3000元(扣税后2.3000元) | 2021-06-09 | 2021-06-10 | 2021-06-10 | |
2020-06-30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4000元(扣税后1.4000元) | 2020-09-18 | 2020-09-21 | 2020-09-21 | |
201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1000元(扣税后1.1000元) | 2020-06-19 | 2020-06-22 | 2020-06-22 | |
2019-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8400元(扣税后1.8400元) | 2019-06-05 | 2019-06-06 | 2019-06-06 | |
2018-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4600元(扣税后1.4600元) | 2018-06-12 | 2018-06-13 | 2018-06-13 | |
2017-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900元(扣税后0.5900元) | 2017-07-13 | 2017-07-14 | 2017-07-14 | |
2016-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1300元(扣税后0.1235元) | 2015-07-09 | 2015-07-10 | 2015-07-10 | |
201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3000元(扣税后0.2850元) | 2014-06-30 | 2014-07-01 | 2014-07-01 | |
201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3000元(扣税后0.2700元) | 2012-07-09 | 2012-07-10 | 2012-07-16 | |
201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1500元(扣税后0.1350元) | 2011-07-18 | 2011-07-19 | 2011-07-25 | |
200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1000元(扣税后0.0900元) | 2010-06-28 | 2010-06-29 | 2010-07-08 | |
200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1000元(扣税后0.0900元) | 2009-06-08 | 2009-06-09 | 2009-06-16 | |
200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3000元(扣税后0.2700元) | 2008-06-11 | 2008-06-12 | 2008-06-17 | |
200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2000元(扣税后0.1800元) | 2007-05-30 | 2007-05-31 | 2007-06-05 | |
2005-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4000元(扣税后0.3600元) | 2006-06-23 | 2006-06-26 | 2006-06-30 | |
200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6.00股 | 2004-05-24 | 2004-05-25 | | 2004-05-26 |
200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3.00股派现金1.6000元(扣税后1.2800元) | 2003-05-21 | 2003-05-22 | 2003-05-28 | 2003-05-23 |
200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7000元(扣税后0.5600元) | 2002-05-29 | 2002-05-30 | 2002-06-06 | |
200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7000元(扣税后1.3600元) | 2001-06-18 | 2001-06-19 | 2001-06-26 | |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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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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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5100 | 公告日期 | 2022-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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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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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616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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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0221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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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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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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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5800 | 公告日期 | 2020-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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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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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215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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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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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438,031,0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597,717.43元。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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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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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6.5800 | 公告日期 | 2020-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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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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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215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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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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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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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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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4100 | 公告日期 | 202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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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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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98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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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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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438,031,0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597,717.43元。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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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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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4100 | 公告日期 | 202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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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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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98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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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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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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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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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82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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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9107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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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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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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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为10.82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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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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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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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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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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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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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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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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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82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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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9107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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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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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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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为10.82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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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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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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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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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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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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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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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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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59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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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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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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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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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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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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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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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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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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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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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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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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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59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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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0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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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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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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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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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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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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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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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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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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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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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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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59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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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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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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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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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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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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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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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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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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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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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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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59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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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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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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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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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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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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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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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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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41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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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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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438,031,0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597,717.43元。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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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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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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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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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41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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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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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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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438,031,0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597,717.43元。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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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438,031,0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597,717.43元。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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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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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41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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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438,031,0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597,717.43元。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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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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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438,031,0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597,717.43元。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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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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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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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438,031,0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597,717.43元。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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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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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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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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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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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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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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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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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41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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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3476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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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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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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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兰太实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考虑期间除权除息影响),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8.59元/股。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假设调整前新增股份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新增股份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一股的尾数应舍去取整,即不足一股的金额赠予兰太实业。
2019年4月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438,031,07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597,717.43元。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按照上述现金红利进行除息计算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41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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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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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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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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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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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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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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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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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9.2000 | 公告日期 | 201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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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7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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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789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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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7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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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2月10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6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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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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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8.69 | 公告日期 | 2015-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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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7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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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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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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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2月10日。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6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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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终止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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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0.47 | 公告日期 | 2011-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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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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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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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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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11年7月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49 元/股。因分红实施调整为10.47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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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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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52 | 公告日期 | 2007-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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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7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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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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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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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3.52 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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