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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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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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6.3300 | 公告日期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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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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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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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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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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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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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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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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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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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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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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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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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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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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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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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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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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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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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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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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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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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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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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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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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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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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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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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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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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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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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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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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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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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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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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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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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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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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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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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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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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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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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6100 | 公告日期 | 202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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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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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7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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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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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1 元/股,具体计算情况:(调整前发行价格35.96 元/股-派送现金股利0.07 元/股)/(1+每股转增0.3 股)=27.61 元/股(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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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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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44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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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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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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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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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5.44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上述发行价格的确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 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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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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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5.96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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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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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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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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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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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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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35.96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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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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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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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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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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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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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61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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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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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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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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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1 元/股,具体计算情况:(调整前发行价格35.96 元/股-派送现金股利0.07 元/股)/(1+每股转增0.3 股)=27.61 元/股(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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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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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61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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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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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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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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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1 元/股,具体计算情况:(调整前发行价格35.96 元/股-派送现金股利0.07 元/股)/(1+每股转增0.3 股)=27.61 元/股(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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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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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61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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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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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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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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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1 元/股,具体计算情况:(调整前发行价格35.96 元/股-派送现金股利0.07 元/股)/(1+每股转增0.3 股)=27.61 元/股(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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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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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61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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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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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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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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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1 元/股,具体计算情况:(调整前发行价格35.96 元/股-派送现金股利0.07 元/股)/(1+每股转增0.3 股)=27.61 元/股(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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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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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61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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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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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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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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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1 元/股,具体计算情况:(调整前发行价格35.96 元/股-派送现金股利0.07 元/股)/(1+每股转增0.3 股)=27.61 元/股(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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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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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61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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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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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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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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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1 元/股,具体计算情况:(调整前发行价格35.96 元/股-派送现金股利0.07 元/股)/(1+每股转增0.3 股)=27.61 元/股(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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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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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61 | 公告日期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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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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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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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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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上述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为35.96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7.61 元/股,具体计算情况:(调整前发行价格35.96 元/股-派送现金股利0.07 元/股)/(1+每股转增0.3 股)=27.61 元/股(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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