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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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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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1.4800 | 公告日期 | 2021-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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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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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72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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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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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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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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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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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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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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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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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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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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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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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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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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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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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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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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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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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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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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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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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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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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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57 | 公告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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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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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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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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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董事会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57元/股,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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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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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57 | 公告日期 | 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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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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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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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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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董事会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57元/股,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八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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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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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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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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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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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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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证监会(2017)5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90%,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9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核准及审查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询价方式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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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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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 | 公告日期 | 2019-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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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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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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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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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为11.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00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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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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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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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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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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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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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关于修改的决定》证监会(2017)5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90%,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9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核准及审查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询价方式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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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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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 | 公告日期 | 2019-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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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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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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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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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为11.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00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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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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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0.0900 | 公告日期 | 2018-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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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39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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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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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200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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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如公司股票在本预案公告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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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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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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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2039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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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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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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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确定并公告选择下列任一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如公司股票在本预案公告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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