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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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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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3000 | 公告日期 | 2021-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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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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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74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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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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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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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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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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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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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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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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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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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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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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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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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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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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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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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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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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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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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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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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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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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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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2000 | 公告日期 | 2019-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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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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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3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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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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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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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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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2000 | 公告日期 | 2019-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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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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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3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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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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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神思电子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的90%为27.28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调整方式为:P1=(P0-D1-D2)
其中,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D1为2016年度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D2为2017年度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27.19元/股。具体计算情况如下;
27.19元/股=(调整前发行价格27.28元/股-2016年度每股派息0.06元-2017年度每股派息0.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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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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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1900 | 公告日期 | 2018-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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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4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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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9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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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34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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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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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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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1900 | 公告日期 | 2018-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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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4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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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9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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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34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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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神思电子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的90%为27.28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调整方式为:P1=(P0-D1-D2)
其中,P1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D1为2016年度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D2为2017年度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27.19元/股。具体计算情况如下;
27.19元/股=(调整前发行价格27.28元/股-2016年度每股派息0.06元-2017年度每股派息0.0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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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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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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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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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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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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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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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28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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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4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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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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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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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公司选取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亦即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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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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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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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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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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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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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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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28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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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4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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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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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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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公司选取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亦即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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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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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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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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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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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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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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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28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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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4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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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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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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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公司选取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亦即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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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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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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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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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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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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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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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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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28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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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4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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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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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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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神思电子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的90%为27.28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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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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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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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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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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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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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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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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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28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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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4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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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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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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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神思电子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的90%为27.28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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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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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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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7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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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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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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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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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7.28 | 公告日期 | 2017-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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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4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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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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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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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神思电子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的90%为27.28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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