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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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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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1-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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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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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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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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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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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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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1-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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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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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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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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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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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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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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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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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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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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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或者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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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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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0 | 公告日期 | 2019-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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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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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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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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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2.00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康跃科技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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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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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7900 | 公告日期 | 2018-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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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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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53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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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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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6.28-0.01=16.27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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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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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1.7900 | 公告日期 | 2018-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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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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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53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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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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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50万股。康跃投资承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且所认购之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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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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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700 | 公告日期 | 2017-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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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12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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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15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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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12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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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6.28-0.01=16.27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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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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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700 | 公告日期 | 2017-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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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12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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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315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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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12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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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50万股。康跃投资承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且所认购之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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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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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8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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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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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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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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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24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分别为15.05元/股、16.07元/股或17.41元/股。
本次交易各方经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6.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和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6年6月21日,本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总股本166,6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据此,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6.28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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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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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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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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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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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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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50万股。康跃投资承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且所认购之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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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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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8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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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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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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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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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24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分别为15.05元/股、16.07元/股或17.41元/股。
本次交易各方经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6.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和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6年6月21日,本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总股本166,6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据此,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6.28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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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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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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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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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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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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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50万股。康跃投资承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且所认购之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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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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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8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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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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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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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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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24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分别为15.05元/股、16.07元/股或17.41元/股。
本次交易各方经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6.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和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6年6月21日,本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总股本166,6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据此,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6.28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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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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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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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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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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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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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50万股。康跃投资承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且所认购之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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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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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8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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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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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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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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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24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分别为15.05元/股、16.07元/股或17.41元/股。
本次交易各方经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6.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和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6年6月21日,本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总股本166,6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据此,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6.28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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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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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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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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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50万股。康跃投资承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且所认购之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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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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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8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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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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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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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24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分别为15.05元/股、16.07元/股或17.41元/股。
本次交易各方经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6.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和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6年6月21日,本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总股本166,6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据此,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6.28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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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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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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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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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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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50万股。康跃投资承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且所认购之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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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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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8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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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1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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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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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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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6月24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分别为15.05元/股、16.07元/股或17.41元/股。
本次交易各方经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6.3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和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6年6月21日,本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总股本166,6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据此,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6.28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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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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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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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41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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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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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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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康跃投资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50万股。康跃投资承诺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且所认购之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公司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未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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