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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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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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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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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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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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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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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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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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23-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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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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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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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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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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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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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9300 | 公告日期 | 2018-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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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92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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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6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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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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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927.57万元。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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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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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9300 | 公告日期 | 2018-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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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92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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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46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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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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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津膜科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津膜科技股票交易均价90%,并根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5.41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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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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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4100 | 公告日期 | 2018-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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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86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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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32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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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586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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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927.57万元。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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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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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4100 | 公告日期 | 2018-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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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86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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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232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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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586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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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津膜科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确定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津膜科技股票交易均价90%,并根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5.41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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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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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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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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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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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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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1,100.00万元。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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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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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43 | 公告日期 | 2017-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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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86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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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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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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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津膜科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为15.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津膜科技股票交易均价90%。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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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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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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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92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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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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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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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1,100.00万元。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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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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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43 | 公告日期 | 2017-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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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86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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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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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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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津膜科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为15.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津膜科技股票交易均价90%。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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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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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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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92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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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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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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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1,100.00万元。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确定: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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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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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41 | 公告日期 | 2017-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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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586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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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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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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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津膜科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为15.4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津膜科技股票交易均价90%。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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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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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22 | 公告日期 | 201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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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086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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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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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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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确定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并根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5.22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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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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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22 | 公告日期 | 201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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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7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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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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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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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市场参考价确定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2016年7月5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276,037,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在扣除分红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调整为15.22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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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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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22 | 公告日期 | 201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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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1086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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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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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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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确定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并根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5.22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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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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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5.22 | 公告日期 | 2016-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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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7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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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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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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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市场参考价确定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2016年7月5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276,037,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在扣除分红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调整为15.22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另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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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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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26.5200 | 公告日期 | 201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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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398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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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5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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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398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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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价格下限,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比率,P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的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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