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 | 方案进度 | 分红方案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 | 红利发放日 | 新增股份上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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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5000元) | 2023-07-07 | 2023-07-10 | 2023-07-10 | |
2022-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0064元(扣税后1.0064元) | 2022-07-06 | 2022-07-07 | 2022-07-07 | |
2021-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2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0000元(扣税后1.0000元) | 2021-06-15 | 2021-06-16 | 2021-06-16 | |
2020-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9-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5000元) | 2020-04-01 | 2020-04-02 | 2020-04-02 | |
2019-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8-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5000元) | 2019-07-04 | 2019-07-05 | 2019-07-05 | |
2018-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7-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5000元) | 2018-06-06 | 2018-06-07 | 2018-06-07 | |
2017-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6-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8.0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2.0000元) | 2017-05-15 | 2017-05-16 | 2017-05-16 | 2017-05-16 |
2016-06-30 | 预案 | 不分红不转增 | | | | |
2015-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0000元(扣税后1.0000元) | 2016-05-24 | 2016-05-25 | 2016-05-25 | |
2014-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4750元) | 2015-06-17 | 2015-06-18 | 2015-06-18 | |
2013-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0.5000元(扣税后0.4750元) | 2014-04-16 | 2014-04-17 | 2014-04-17 | |
2012-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1.0000元(扣税后0.9500元) | 2013-05-09 | 2013-05-10 | 2013-05-10 | |
2011-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转增10.0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12-05-07 | 2012-05-08 | 2012-05-08 | 2012-05-08 |
2010-12-31 | 已实施 | 每10股派现金2.0000元(扣税后1.8000元) | 2011-05-16 | 2011-05-17 | 2011-05-17 | |
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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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董事会预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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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58 | 公告日期 | 2025-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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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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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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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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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本次交易各方初步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2.5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发行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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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董事会预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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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8 | 公告日期 | 2025-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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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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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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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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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本次交易各方初步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13.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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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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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5700 | 公告日期 | 20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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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83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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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65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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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883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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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做出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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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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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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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83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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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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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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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以下方式之一作为定价原则: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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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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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9-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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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883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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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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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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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做出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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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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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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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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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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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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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
19十。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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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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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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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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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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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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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
19十。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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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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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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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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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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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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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
19十。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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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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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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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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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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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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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确定并公告选择下列任一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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