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方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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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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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46 | 公告日期 | 2024-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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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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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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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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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2月2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2.46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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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股东大会未通过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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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2.46 | 公告日期 | 2024-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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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62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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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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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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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2月2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2.46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后续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等规定进行修订,则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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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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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1700 | 公告日期 | 201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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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69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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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105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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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699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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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第3.3.3 规定,若新开源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各方同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具体调整方式如下或按照深交所另行规定方式进行: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根据以下不同情形的计算方式为:
派息:P1=P0-D ;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价格由原16.27 元/股调整为16.17 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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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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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40.50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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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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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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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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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及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基于停牌前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同时考虑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为45.0182元/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40.60元/股。由于新开源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该利润分配于2017年6月5日(新开源因本次交易停牌期间)实施完成,因此,本次发行价格在前述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为40.50元/股。
除上述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外,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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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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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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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9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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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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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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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数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99,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46.46元/股,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99,200万元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21,351,700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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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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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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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9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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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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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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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确定,相应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99,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46.46元/股,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99,200万元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21,351,700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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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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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40.5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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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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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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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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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2018年1月9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调整本次重组方案,鉴于本次调整构成对原方案的重大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变更为审议本次重组预案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基于停牌前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同时考虑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为45.0182元/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40.60元/股。由于新开源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该利润分配于2017年6月5日(新开源因本次交易停牌期间)实施完成,因此,本次发行价格在前述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为40.50元/股。
除上述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外,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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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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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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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99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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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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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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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确定,相应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99,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46.46元/股,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99,200万元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21,351,700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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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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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7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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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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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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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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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的定价基准日确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日(2018年9月28日)。
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价格调整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16.27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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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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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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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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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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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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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确定,相应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99,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46.46元/股,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99,200万元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21,351,700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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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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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7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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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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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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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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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的定价基准日确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日(2018年9月28日)。
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价格调整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16.27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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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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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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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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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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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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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确定,相应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99,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46.46元/股,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99,200万元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21,351,700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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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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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7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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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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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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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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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的定价基准日确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日(2018年9月28日)。
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价格调整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16.27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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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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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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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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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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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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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确定,相应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99,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46.46元/股,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99,200万元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21,351,700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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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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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7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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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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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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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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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的定价基准日确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日(2018年9月28日)。
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价格调整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16.27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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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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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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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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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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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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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确定,相应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99,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46.46元/股,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99,200万元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21,351,700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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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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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7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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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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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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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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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的定价基准日确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日(2018年9月28日)。
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价格调整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16.27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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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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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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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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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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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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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确定,相应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99,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46.46元/股,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99,200万元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21,351,700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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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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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27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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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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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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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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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的定价基准日确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公告日(2018年9月28日)。
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价格调整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在兼顾本次交易各方利益的基础上,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决定本次交易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16.27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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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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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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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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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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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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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确定,相应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为不超过99,200万元,公司将根据发行价格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除息)46.46元/股,按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限99,200万元进行计算,拟发行的股份数量约为21,351,700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范围内,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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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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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6.17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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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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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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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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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第3.3.3 规定,若新开源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各方同意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具体调整方式如下或按照深交所另行规定方式进行: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根据以下不同情形的计算方式为:
派息:P1=P0-D ;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价格由原16.27 元/股调整为16.17 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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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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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7-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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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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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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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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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上市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99,200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58.35%。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价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确定,相应的发行价格确定原则及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锁定期安排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其中,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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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停止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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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 公告日期 | 2016-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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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037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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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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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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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息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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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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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000 | 公告日期 | 2015-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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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4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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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55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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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4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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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新开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测算,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13.15 元/股、13.00 元/股和12.57 元/股。
根据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在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为13.20 元/股。
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未制定发行价格调整方案,上述发行价格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A 股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5年4月21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520,000元。2015年5月18 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6日,并于2015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由原13.20元/股调整为13.10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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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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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000 | 公告日期 | 2015-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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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4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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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55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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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543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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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新开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在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初步确定为 13.20 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新开源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若公司 A股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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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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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000 | 公告日期 | 2015-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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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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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55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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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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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新开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测算,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分别为13.15 元/股、13.00 元/股和12.57 元/股。
根据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在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为13.20 元/股。
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未制定发行价格调整方案,上述发行价格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公司A 股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5年4月21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520,000元。2015年5月18 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6日,并于2015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由原13.20元/股调整为13.10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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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已实施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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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000 | 公告日期 | 2015-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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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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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55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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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1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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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新开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在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初步确定为 13.20 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新开源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若公司 A股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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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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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2 | 公告日期 | 201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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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4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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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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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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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新开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在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初步确定为 13.20 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新开源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若公司 A股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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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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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2 | 公告日期 | 201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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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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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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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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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新开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在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初步确定为 13.20 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新开源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若公司 A股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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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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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10 | 公告日期 | 201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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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543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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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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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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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新开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在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初步确定为 13.20 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新开源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若公司 A股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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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说明 | 取消 | 重点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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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价格(元/股) | 13.2 | 公告日期 | 201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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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万元) | 18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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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发数量(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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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募集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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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方案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新开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为在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初步确定为 13.20 元/股。 上述发行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由新开源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若公司 A股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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