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0月6日,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及杭州市计划委员会联合出具杭外经贸外经资(88)274号、杭计建(88)429号《关于同意“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杭州油墨厂、东华色素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及中国银行杭州信托咨询公司共同设立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油墨、油墨用树脂以及有关印刷用的辅助材料,项目总投资1,100万美元,注册资金600万美元,其中:杭州油墨厂出资270万美元,包括80万美元实物出资及人民币折190万美元出资;中国银行杭州信托咨询公司出资60万美元,以现汇美元及人民币折美元各半出资;东华色素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出资270万美元,均以现汇美元出资。1988年11月17日,杭州油墨厂、东华色素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及中国银行杭州信托咨询公司共同签署《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合同》及《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章程》。1988年11月22日,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杭外经贸资(88)320号《关于同意“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公司合同、章程,批准成立合资公司。1988年11月29日,杭华有限取得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浙府杭字[1988]0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1988年12月5日,杭华有限取得(88)工商企合字第064号《核准登记通知书》。根据浙江会计师事务所于1989年2月9日出具的浙会(1989)17号《验资报告书》,及于1989年12月20日出具的浙会(1989)第292号《验资报告书》,截至1989年12月6日,杭华有限合计已收到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发行人系由杭华有限于2014年12月8日整体变更设立。2014年6月30日,杭华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将杭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27日,杭华有限三名股东杭实集团、TOKA和协丰投资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共同签署《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约定协议各方按其持有的杭华有限股权,以杭华有限截至2014年6月30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0月9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坤元评报[2014]281号《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组合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杭华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69,726.26万元。2014年11月13日,杭华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以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54,469.05万元,折合股份2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同日,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2014年11月20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杭经开商许[2014]142号《准予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同意杭华有限的整体变更事项。同日,公司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杭外经贸资字[1988]3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4年12月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浙国资产权[2014]68号《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筹)由杭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总股本为24,000万股,其中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股东,标注“SS”)持有1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0%。2014年12月8日,发行人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330100400011733的《营业执照》。2014年12月15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4]28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