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由奥特维有限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奥特维有限系2010年2月1日由自然人葛志勇、李文和朱杏仙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其中,葛志勇出资85万元(其中葛志勇代张志强出资2万元、代樊勇军出资2万元),李文出资85万元(其中李文代郝志刚出资2万元、代王金海出资5万元),朱杏仙出资30万元(实际出资人为其子朱雄辉)。2010年2月1日,无锡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金会师内验字(2010)第1086号)对上述出资予以验证。2010年2月1日,奥特维有限取得了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13000126580)。2015年9月18日,奥特维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奥特维有限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48,235,478.29元折股,折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万元,每股面值一元,股份总数为4,500.00万股,剩余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9月18日,奥特维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2015年9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51796号),确认本次整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4,500.00万元,由奥特维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8,235,478.29元按1:0.9329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4,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4,500.00万元投入,由原股东按原比例持有,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10月29日,奥特维取得了整体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5502754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