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身为湖州德马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29日,系由德马投资、自然人曹雪芹(曹雪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的母亲,卓序因经营德马投资资金周转困难,于是由其母亲曹雪芹女士出资设立德马有限)与美国湖兴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其中,中方认缴出资额为75万美元,外方认缴出资额为25万美元。2001年4月25日,德马有限经湖州市菱湖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委员会"菱管经外【2001】2号"《关于同意湖州德马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名单的批复》批准设立,并于2001年4月26日取得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外经贸资浙府字(2001)113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1年4月29日,湖州市工商局准予上述设立登记。①第一期出资2001年7月31日,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HZHS(2001)No.35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1年7月24日,股东第一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752,426.14美元,以货币出资628,177.95美元,实物出资124,248.19美元。其中,德马投资以人民币出资1,810,960元(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金额218,187.95美元),以机器和电子设备出资1,031,260元(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金额124,248.19美元),德马投资本次货币及实物出资合计342,436.14美元;曹雪芹以人民币出资3,071,000元(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金额370,000美元);美国湖兴以美元现汇出资39,990美元。2001年6月26日,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以2001年5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出具"湖嘉会(2001)评报字1-050号"《评估报告》,德马投资投入的机器和电子设备评估价值为1,031,260元,全体股东确认作价1,031,260元。②第二期出资2002年6月12日,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湖恒验报字(2002)第34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2年6月7日,德马有限股东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247,573.86美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德马投资以人民币出资310,897.29元(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金额37,563.86美元),美国湖兴以美元出资210,010美元。2021年11月17日,公司中文名称"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