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系由葫芦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经葫芦娃有限股东会及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以2015年12月31日经海南永信德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40,252,176.86元为基数,整体折股60,000,000.00股,折股比例为2.3375:1,剩余80,252,176.86元计入资本公积,葫芦娃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8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74262258E)。由于葫芦娃有限股改时的审计机构海南永信德威会计师事务所不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发行人委托天健会计师以2015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对葫芦娃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新审计。2018年2月8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7581号)。葫芦娃有限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7,377,683.88元。2018年3月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原股改方案的议案》,对原股改方案做如下调整:葫芦娃股份的股改基准日、注册资本保持不变,折股比例调整为1.7896:1,即: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葫芦娃有限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107,377,683.88元,折合股份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计入资本公积47,377,683.88元。 2018年8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事项进行确认的议案》。 2018年8月18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18]357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发起人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葫芦娃有限净资产,并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60,000,000.00元,资本公积47,377,683.8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