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2日,河北省国资委作出《关于发起设立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香港联交所境外整体上市的批复》(冀国资发改革发展[2009]198号),同意河北建投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的方案。2010年1月28日,北京中企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企华土估字2010012080001号《土地估价报告》,相关分部报告已经在当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2010年1月29日,河北建投和建投水务签订《发起人协议》,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新天绿能,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其中河北建投以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及现金出资,该等经营性资产按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出资额,持股比例为70%,现金出资比例为10%,河北建投合计持股80%;建投水务以现金出资,持股比例为20%。2010年1月30日,北京中企华出具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整合新能源资产设立股份公司项目所涉及的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009-1号)及《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整合新能源资产设立股份公司项目所涉及的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009-2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河北天然气经评估的总资产为101,472.08万元,总负债为38,838.16万元,净资产为62,633.92万元;建投新能源经评估的总资产为168,522.20万元,总负债为60,595.98万元,净资产为107,926.22万元。2010年2月1日,河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整合清洁能源资产发起设立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核准的意见》(冀国资发产权股权[2010]14号):“经审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清洁能源资产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行为已经河北省政府批准;项目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2010年2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10号),批准了公司的国有股权设置及管理方案。2010年2月9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10]第10003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2月9日,新天绿能(筹)已收到河北建投和建投水务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大写陆亿元整),全部为货币出资。2010年3月2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磊验字[2010]第10004号),经审验,截至2010年3月2日,新天绿能已收到河北建投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0万元(大写壹拾肆亿元),出资形式为股权出资。河北建投用于出资的河北天然气55%的股权和建投新能源100%的股权,已经北京中企华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009-1号”和“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009-2号”《评估报告》,按评估结果计算的河北建投用于出资的股权价值为1,423,748,835.44元(其中1,400,000,000.00元作为新天绿能的实收资本,剩余23,748,835.44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2010年3月2日,本次出资连同第一次出资,新天绿能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出资已全部到位。2010年2月9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设立公司、发起人出资的资产评估作价及折股方案等议案。2010年2月9日,公司取得河北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23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