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方式:发行人系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以201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将经审计净资产3,873,442,184.92元,扣除一般风险准备金271,873,559.87元以及拟向股东分配的利润216,995,173.03元后,剩余部分为3,384,573,452.02元,股东以此抵作股款投入拟设立的股份公司,其中2,346,650,268.00元折成股份公司实收股本,剩余的1,037,923,184.02元转入公司资本公积金,不再折股。2014年7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4]第24697号),对发行人净资产进行了审计。2014年8月1日,华信评估所出具了《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4]第158号),对发行人净资产进行了评估。2014年11月11日,江苏省银监局下发了《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批复》(苏银监复[2014]468号)。2014年11月17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678号),对上述折股认购进行了审验。2014年11月17日,发行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