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身锋尚有限由沙晓岚、王芳韵、于福申、薛兴华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2002年7月25日,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方会(F)字[2002]第192号”《验资报告书》,确认上述注册资本均已缴足。2002年7月30日,锋尚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由锋尚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2015年8月8日,锋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锋尚有限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锋尚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将锋尚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67,765,551.09元按1:0.383676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共计2,6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照其在锋尚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比例的股份。201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8月24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拟设立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69000093号”《验资报告》。2015年9月14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2017年4月6日,沙晓岚、王芳韵分别与西藏晟蓝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沙晓岚将其持有的320.50万股股份以3.8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西藏晟蓝,转让价款总额1,217.90万元;王芳韵将其持有的312.50万股股份以3.8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西藏晟蓝,转让价款总额1,187.50万元。2023年3月17日。公司全称由“北京锋尚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