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兴染化总厂改制背景1997年11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苏发[1997]20号《关于放开搞活我省国有、城镇集体小企业的意见》,提出: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推动政企分开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允许企业根据走向市场、加快发展的需要,灵活选择财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1997年11月27日,中共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人民政府发布泰委发[1997]112号《中共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为加快泰兴市企业改制步伐,根据中央、省和泰州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为主导形式,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因企制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规范运作,大力推进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所有制结构多元化,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上述背景下,泰兴染化总厂进行企业改制。根据泰染[1998]043号《国营泰兴染化总厂关于对外投资的请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企业产权改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厂资产状况,我厂选择以“增量扩股”的改制形式,即:以泰兴染化总厂为投资主体,以总厂经过评估的部分国有资产作为投入,吸收本企业职工股份 ,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2、泰兴染化总厂剥离部分资产投资设立锦鸡有限过程履行的程序根据《中共泰兴市委员会、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泰兴染化总厂与员工共同组建锦鸡有限时履行了以下相关程序:1998年12月8日,江苏泰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会评(1998)第19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1998年7月31日,泰兴染化总厂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评估值为80,651,283.00元,负债为77,267,823.27元,所有者权益为3,383,459.73元,并经泰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1998年12月16日,泰兴市市属城镇工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出具泰工企改[1998]102号《关于同意国营泰兴染化总厂对102、103分厂实行“增量扩股”改制方案的批复》,同意泰兴染化总厂部分以“增量扩股”的形式进行改制,即将泰兴染料化工总厂作为投资主体,将102分厂、103分厂的全部资产经评估确认后作为投入,同时募集职工股份,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12月28日,泰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泰国资企(1998)45号《关于同意国营泰兴染料化工总厂对外投资的通知》,同意泰兴染化总厂在落实银行债权保全的情况下,以经评估的资产67,571,546.47元,负债65,571,546.47元,即净资产2,000,000元对外投资,并吸收本企业职工股份,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由泰兴染化总厂控股。3、锦鸡有限设立1998年12月24日,锦鸡有限全体股东签订《投股协议书》,约定全体股东投股设立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88万元,其中:泰兴染化总厂以部分资产出资,出资额为200万元;赵卫国等30名自然人出资288万元。1999年1月18日,泰兴市财政局出具《企业改制财务调整报批表》,确认划入新单位资产总计67,571,546.47元、负债总计65,571,546.47元、所有者权益为2,000,000.00元。1998年12月29日,江苏泰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泰会股验(1998)第15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1998年12月28日,锦鸡有限(筹)已收到股东各方投入的资本488万元整。1999年1月20日,锦鸡有限取得泰州市泰兴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25304430-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住所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法定代表人吴国宾;注册资本488万元;经营范围为染料,医药、染料中间体,化纤制品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