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方式发行人系由惠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1、惠城有限的设立情况惠城有限设立于2006年2月27日,由张新功、周惠玲分别出资70.00万元、30.00万元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新功。2006年2月23日,山东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所对惠城有限(筹)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鲁光会青内验字[2006]第Q-131号),确认截至2006年2月23日,惠城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2006年2月27日,青岛市工商局黄岛分局向惠城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370211280715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惠城环保的设立情况2015年5月28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惠城有限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第01850234号);2015年6月5日,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惠城有限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谊评报字[2015]第12007号)。2015年8月24日,惠城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按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500.00万元,股份总额为7,500.00万股,整体变更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2015年8月24日,惠城有限44名股东签署《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15年9月1日,青岛市黄岛区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青商资审字[2015]1615号)。2015年9月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青府开字[2011]0034号)。2015年9月19日,惠城环保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5年9月1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整体变更的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01850011号),确认截至2015年9月19日,惠城环保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惠城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作价203,175,371.21元,其中7,500.00万元缴纳注册资本,余额作为资本公积。2015年9月24日,青岛市工商局向惠城环保核发了注册号为370211228071554的《营业执照》。2022年06月16日,公司中文名称由“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