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的前身是复材有限,公司以威海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威信会师评报字[2008]第004号)所确认的威海市碳素渔竿厂(复材有限的前身)2008年2月29日评估净资产21,060.76万元折合出资20,800.00万元。2008年3月24日,威海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威信验字[2008]第008号”《验资报告》,确认折股后的股份由原股东光威集团持有。2008年4月,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发行人是由复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光威集团、中信合伙、威和合伙、光辉合伙、光威合伙、拓展合伙。公司以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9083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净资产1,076,677,503.73元折股27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276,000,000.00元,由原股东按原比例分别持有。净资产人民币1,076,677,503.73元大于所折股本人民币276,000,000.00元的部分计人民币800,677,503.73元计入资本公积。2014年10月28日,立信对本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90844号”《验资报告》,确认折股后的股份由原股东按原比例持有。2014年10月28日,光威复材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2014年10月31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