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由沪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沪宁有限的前身是沪宁配件厂。2015年11月2日,沪宁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由沪宁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值172,999,419.40元按1:0.3650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63,150,000股,余额109,849,419.4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同时,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整体变更出具了《评估报告》,经评估,沪宁有限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19,070.49万元。2015年11月17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验[2015]3840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予以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11月2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以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的注册资本(实收股本)63,150,000.00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2015年12月10日,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2554310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