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系由豪美有限截至2012年5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552,565,655.23元按1:0.29860705的比例折为普通股16,500万股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22日,豪美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豪美有限以2012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豪美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截至2012年5月31日经华普天健审计的净资产552,565,655.23元为基础,按照1:0.29860705的比例折为16,500万股,差额387,565,655.23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29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广东省外经贸厅关于合资企业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12]426号),同意豪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12]0009号)。根据华普天健于2012年9月2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2]1858号),截至2012年9月20日,全体发起人出资已按时足额到位。2012年9月26日,公司在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4418004000026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6,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