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3元、97元、105元,比2009年分别提高3元、5元、10元,提高幅度分别为3.3%、5.4%、10.5%。
2.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表示,上述价格调整旨在引导市场粮价平稳上升,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3.2009年1月,发展改革委宣布将当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92元、95元,均比2008年提高13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6.9%、16.5%、15.9%。这次稻谷提价幅度是2004年我国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以来最大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