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9日,银盾斯金全体股东作为鑫铂股份发起人签署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银盾斯金截至2017年5月31日经华普天健审计的账面净资产72,705,227.49元为基准,按1:0.7977的比例折股5,800万股,面值1元/股,差额14,705,227.49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鑫铂股份。2017年8月15日,华普天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4819号】,对股份公司设立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2017年8月18日,鑫铂股份就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在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